我叫欧云,女,今年48岁,家住醴陵市大桥北路65号,曾是醴陵湘东医院的一名护士,为了习练法轮功,为了所谓的“圆满”,我抛弃曾经幸福美满的家,放弃自己的工作,到头来落得一场空。
1986年,我从卫校毕业后被分配到湘东医院工作,成为了一名护士。后来成家,也有了孩子。此后的日子,我将青春与满腔热血奉献给了我的工作和家庭,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对待家人悉心照顾,美好的日子,钟爱的职业使我的生活变得充实而丰富多彩。可是,自从遇到法轮功,幸福就离我远去了。
1998年的一天傍晚,我像往常一样饭后和丈夫在公园里散步,偶遇正在练习法轮功的人员夏建,他说此功法神奇,不仅强身健体,包治百病,还能保佑家人。不仅性命双修,还能“圆满“后成仙成佛。我当时没管什么成仙成佛,心想自己的风湿关节痛一直不见好转,能治病强身当然是好事,于是,我跟他们一起开始了修炼之路。
从不定期练功到有规律有组织的参与集体会功、“交流”,特别是随着“学法”的深入,我逐渐沉迷于其中了,什么“做好人”、“上层次”、“圆满”这些诱人的东西,每天一睁开眼,满脑子都是,整天沉浸在“一人练功,全家得福”的幻想中。
在追求“圆满”的修炼之路上,我认真按照“师父”的要求“去执著”,除了练功、“学法”,其他事都放在了次要位置,儿子的生活起居和学习状况也不再是我关心的问题。结果导致在工作上,领导不满,病人不满意;生活上,丈夫不满意,儿子得不到母亲的爱。可处于痴迷中的我却认为,我经受住了“师父”的考验。
现在想来,那就是一种病态,一种偏执的病态体现。
那时,在我眼里,李洪志就是“神”,“大法”是无比神圣的。我也坚信李洪志许诺弟子“圆满”的信念。记得那时,儿子在读小学,正是需要母受的时候,而我为了练功、“学法”,就没带他出去玩过一回,哪怕是周边的一个小公园。我的家人发现我们的变化后,老母亲劝我好好做人,尽好自己当妈妈的责任,我只是表面违心答应了。可背后,我还是相信“师父”说的,要“去情”。
由于忽视了对儿子的照顾,很少与他沟通,儿子从小因营养不均衡,运动少,在心理、情感方面都开始出现偏差,原本活泼开朗的他开始沉默寡言,心事重重;那一段时间,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差。1999年4月的一天,儿子因为营养不良还突然晕倒过。从此,我丈夫就把我儿子送到他二妹那里照顾,和我办理了离婚手续。
即便这样,我依然没有清醒过来。因为,在当时,前面有“圆满”、“大自在”这个大金苹果的诱惑,后面有“你如果不修练,业力就会回到你的身上,魔也会取你的性命的”的恐吓,李洪志的精神控制让我变得没有了自我意识,惟命是从,不敢有丝毫的怀疑。
除了“去情”外,我当时还认为工作也是影响“修炼圆满”的障碍。本身由于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医院极不满意。在不满医院的批评下,为了全身心投入,彻底“去执著”,我后来干脆辞掉了工作。
但最终,在我这么虔诚,这么执着的修炼之下,我的身体不但没有好转,由于不吃药不治疗,反而越来越严重,关节疼痛得让我连正常行走都做不到了。父母见我这副病态,将我强行送到了医院治疗。他们还联系了社区的反邪教志愿者来做我的工作,志愿者给我讲“法轮功”的危害,讲法律讲政策,躺在病床上的我反复思考,联想到自己修练“法轮功”以来的所作所为,想到自己差点变成残疾的双腿,终于主动将“法轮功”书籍和磁带上缴到社区,表示以后不再练习“法轮功”。
如今,我虽然已经从“修神”的路上重新回归社会,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可是我失去了我热爱的工作,失去了幸福的家庭,变成了孤身一人,修炼法轮功让我悔恨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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