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的角色要义理析
经过层层选拔,我非常荣幸能够成为湖南公务员队伍中的一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从事公务事业,我们应当怀有公益之心、行公益之事,而非私有之心或进行着中饱私囊、公权私用的行为。这和习近平主席对“当官与发财”之间的关系的阐释是一致的,即当官不要想着发财,发财不要来做官。要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地来做官,否则迟早要完蛋。这无论对高干领导,还是普通公务人员来说都是适用的。
二、选调生的身份定位与应有担当
作为一名选调生,我感到骄傲和自豪。我们都知道,选调生不同于一般的公务员,因为两者的培养模式还是有所不同。我们要“在基层墩苗促成长,把广阔实践作课堂”。陆游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苏轼讲: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以及毛主席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等都表明着实践本身的重要意义和价值。王少峰部长也叮嘱我们说,也许大家不缺少学历水准,不乏理论素养,但大家的诸多实践面前、在百姓群众面前可能还是小学生哩。
美国法学家庞德曾对法律进行如下两分,即“书本上的法律”和“行动中的法律”。这表明书本上所书写的法律与现实生活中起实际作用的法律可能并非完全一脉吻合,甚至截然相反。我国古代先贤孟子对此也有过相关阐释,即徒法不足以自行。对于知识也是这样。我国政治学者刘军宁把知识分为书本上的知识和实践中的知识。但我们知道,知识不等同于智慧。而智慧只有一种,那就是实践智慧或者说实践能力。这和少峰部长所说的博士、硕士帽子不如有两把刷子,不要有学历没能力,有想法没办法等有相同之意。
知识如何转化为智慧,或者说如何向其过渡?其间有无规律可循、有无章法可遵?有!那就是向人民群众学习,向社会百态学习。古语说,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经误者在诸子。毛主席讲,要做人民的先生,先做人民的学生。我们要沉下心、扑下身,撸起袖子、甩开膀子,学会说百姓喜闻乐见的话,学会做百姓身体力行的事,融入实践天地,融入群众老农。
我们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我们要将百姓、人民之事当作自己之事,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行民之所望。西方经济学者曾对人作“理性人”或“经济人”假设,即每个人都对自身利益得失进行着计算或算计,都在谋求着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果这样的假设成立,那么行为人自身会准确知晓自身的利与弊、得与失,他人不应和不能过多干预他人事务或碾压他人思想与行动自由。奥地利经济学者哈耶克在对法律强制力和人的利益进行权衡后谈到,若法律彰显人民利益,传达着人民心声,那法律的强制力近乎形同虚设。这都意在说明无论法律也好,党政规章、方针政策也好,或是公职行为也好,应彰明百姓利益,设身处地、感同身受般地维护群众公益,要努力践行和靠近如清朝诗人郑燮所说的那样——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
作为公职人员应知晓自己的角色扮演,要严于律己,展现国家正面形象与昂扬姿态,要时刻慎言、慎行、慎独。古语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王少峰部长也引用《论语•颜渊篇》的文字,即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我们不妨将其演绎为“子帅以法,孰敢不法?”《韩非子•有度》有云: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作为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应抓好,大家带头守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以内进行活动,不逾矩、不违规、不越法。
总之,作为选调生,我们要如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少峰部长所期盼的那样,扎根基层,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而当我们回首这段往事的时候,能够自豪而无悔地说,年轻时的海誓山盟并非童言无忌。 【我要评论】 |